>各教学单位:
教师评学是教师对授课对象学习情况进行评价的有效途径,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有利于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状况,促进教学相长,健全教学信息反馈,促进教风、学风建设,现将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教师评学范围
担任公共基础课、学科基础课、专业主干课、专业方向课、实验课课程的部分教师。(评学任务表另行下发)
二、教师评学程序
教师评学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,相关教学单位具体实施。
1、参加教师评学的教学单位第12周至第15周组织教师填写《太阳集团欢迎您教师评学评价表》,每个行政班填写一份,表格电子版可自行在教务处主页“表格下载”栏下载,纸质在教务处领取。
2、教师评学表按学生所在院行政班级整理分类,参评教学单位于第15周对任课教师评学结果进行汇总统计,分别计算各年级、各专业、各班级的分项得分和平均得分,并写出教师评学分析报告,于第十七周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。
3、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师评学的综合汇总,并进行全校教师评学总结、通报。
三、教师评学要求
1、参评教学单位要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填报《太阳集团欢迎您教师评学评价表》,使评价结果真实可信。
2、《太阳集团欢迎您教师评学汇总表》和教师评学分析报告电子版由内部网上交教务处。
3、《太阳集团欢迎您教师评学评价表》纸质版由所评教学单位留存。
四、教师评学评价表(见附件1-2)
教务处
二○一一年五月九日
教师评学附件.rar